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 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8-10-29 16:35 浏览量:18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 16 号令)的规定,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同时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出具了《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18〕133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4日)。
附件如下:
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29日